2017年下半年海南自考结果已经公布。2017年下半年海南自考毕业生的审计情况如下:
1。根据国家考试办公室的规定,考生必须完成申请毕业的专业所需的所有课程(包括实习评估),并通过考试才能申请毕业。
2。申请毕业的考生应当认真填写研究生登记表的有关内容(一式两份),申请本科毕业。必须提交证书的原件和网上打印的证书登记表,或教育部教育证书的电子登记表,并在考生专业毕业学校的毕业生名单上注明。
4。参加考试的考生应当持有省自考局颁发的转学证书,有免考课程的考生应当持有省考试机关批准的免试批准表。
5。如果考生的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等)需要更正,有关的有效支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必须附上。
6。鉴于过去市县自考单位和各助学单位上报的重大错误信息和漏报信息,导致研究生材料考试时间过长,毕业证书发放太晚,请指示考生填写“研究生登记表”,并按照认真、负责、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填写“研究生登记簿”,以及市、县自考机构和各助学单位的自考机构。对所有报告的研究生材料,特别是合格科目的考试结果和时间进行第一次审查,以确保这些材料是真实、完整和可靠的,并在考生登记表的市、县审计员栏中签字。如果报送的资料有误,或者漏报、无法审核,市、县自检办公室将负责,省自检办公室将不再收到资料。
在12月25日前(原定于12月15日之前)向省自考机关报送研究生登记簿和研究生申报材料,在规定的期限内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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